合肥居民换购退税政策延续到2025年底!

2023-09-23 11:13:58    来源:整理自合肥楼市

昨日(9月22日)合肥房产局官方微信发布消息,居民换购住房退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政策将延续至2025年。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不仅如此,此项政策的执行期限得到了延长。

政策享受时间:2022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政策延续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一、优惠内容: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1、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者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合肥居民换购退税政策延续到2025年底!

二、享受条件:

1、纳税人售出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需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三、注意事项

1、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2、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四、换购退税相关答疑

1、退税金额怎么计算?

举个例子,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小明出售了一套住房,转让金额为20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

随后,其在合肥重新购买了一套一套住房,新购住房金额为300万元。嘉定小明满足换购退税的条件,由于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金转让金额,小明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2万元个人所得税。

若小明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则退税金额为150/200·2=1.5万元。

备注:以上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2、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如何计算退税金额?

举个例子,小李和小马在合肥市共同持有一套住房,各占房屋产权的50%。

2023年1月,两人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该住房,各缴纳个人所得税1万元。

同年5月,小李在本市以150万元的价格重新购买一套住房,小李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200×50%=100),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其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万元。

同年7月,小马和小张在本市以200万元的价格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小马占房屋产权的40%。

小马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200×50%=100),新购住房金额为80万元(200×40%=80),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100×1=0.8万元。

(注:假设以上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责任编辑:周玲伶

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淘房网)”的楼讯稿件和图片作品, 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楼讯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

免费咨询

房产知识有疑问?留下手机号码,专业的置业管家将为您答疑解惑!

免费咨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