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贷款政策有调整!4月17日起实施!

2023-04-18 11:10:17    来源: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对于购房者来说,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是大家有必要了解的,据了解,合肥公积金贷款政策有调整,一起来看看吧。


4月17日起,新修订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中增加“家庭情况”作为贷款申请额确定条件。即借款人多子女家庭情况作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重要内容,以进一步支持符合国家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首套首次住房贷款。

合肥公积金贷款政策有调整!4月17日起实施!


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面的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已经不仅限于单位职工、灵活就业等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合肥市已经成为常态,根据《合肥市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合金管办〔2021〕1号),对个人缴存者没有单位等额缴存要求,因此在新《办法》中删除了个人和单位双方共同缴存限制,并同时明确,不受理所购房屋为别墅类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合肥市在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内按以下两种公式计算的低值确定具体贷款金额:


a: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年限;


b: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


上述计算公式中,如借款人未婚或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其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只限借款人单方。


比如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缴存基数分别为1900、2100元,申请贷款时缴存余额分别为15000、5000元,连续缴存时间分别为2年以上和1年以内,借款人30岁。以双挂钩计算的低值确定实际贷款额度,最后实际贷款额度为40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


此外,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限、首付款比例、最高贷款额度、还款能力系数、缴存时间倍数等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后定期向社会公布。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管委会确定的贷款最高额度,结合借款人及配偶家庭情况、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期限及还款能力等综合确定。

责任编辑:刘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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