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023年首批供地正式公布!涉及滨湖、蜀山、瑶海等区域!

2023-03-04 09:40:10    来源:综合整理

许多在合肥生活的朋友,对合肥土地拍卖的消息十分地关注,据了解,合肥2023年首批供地正式公布,一起来瞧瞧吧。


近日,合肥土地市场网发布了《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2023]5号)》。合肥首轮土拍推出6宗407亩地,涉及滨湖、蜀山、瑶海等区域。


具体地块详情如下:

合肥2023年首批供地正式公布!涉及滨湖、蜀山、瑶海等区域!


滨科城BK202301号


该地块位于上海路与紫云路交口东南,面积24.22亩。

合肥2023年首批供地正式公布!涉及滨湖、蜀山、瑶海等区域!

合肥2023年首批供地正式公布!涉及滨湖、蜀山、瑶海等区域!


竞得人须根据《合肥市轨道交通条例》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地铁保护工作,在土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合肥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就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及管理等相关内容签订安全协议。


竞得人须同步修建地块东侧规划支路(紫云路-迎淮路,道路建设标准不低于1600元/平方米),须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


竞得人须同步修建地块西侧12.62亩公园绿地(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建设标准不低于450元/平方米),须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


滨科城BK202302号


地块遵义路与徽州大道交口东北,面积170.23亩。

合肥2023年首批供地正式公布!涉及滨湖、蜀山、瑶海等区域!

合肥2023年首批供地正式公布!涉及滨湖、蜀山、瑶海等区域!


竞得人须根据《合肥市轨道交通条例》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地铁保护工作,在土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合肥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就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及管理等相关内容签订安全协议。


竞得人须同步修建A、B地块间规划支路(贵阳路-遵义路,道路建设标准不低于1600元/平方米),须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


竞得人须同步修建C地块15班幼儿园(15班+6班托幼,须全装修交付,装修标准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装修方案须经包河区政府指定单位确认),须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


竞得人须同步修建D地块4.75亩公园绿地(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建设标准不低于450元/平方米),须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


包河区BH202301号


地块位于巢湖南路与黄河路交口西北,面积71.26亩,为纯居住用地。

合肥2023年首批供地正式公布!涉及滨湖、蜀山、瑶海等区域!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同步修建地块西侧白云峰路(济南路-黄河路,建设标准不低于1600元/平方米)。


蜀山区SS202301号


地块位于长江西路与半岛路交口东北角,面积39.7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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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须修建地块北侧规划四路,道路建设标准不低于1600元/平方米,须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


瑶海区YH202301号


该地块天长路以东、片塘路以北,面积33亩。

合肥2023年首批供地正式公布!涉及滨湖、蜀山、瑶海等区域!


瑶海区YH202302号


该地块位于广德路以西、旌德路以南,面积69.0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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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挂牌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日期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29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挂牌截止时间是2023年3月29日下午17时止。2023年3月30日9时开始宣布竞得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2、建设的商品住宅,须根据《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重新调整商住用地竞价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合自然资规发〔2022〕150号)要求,达到商品住宅基本品质标准。(详见出让文件)。


3、本次公告地块采取“投报高品质住宅方案”的竞买方式,即:“价高者得+投报高品质住宅建设方案+摇号”的竞买方式。转入现场继续竞价的,具体为:


第一阶段: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在未达到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且高于保留底价的,为竞得人。


第二阶段: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其他竞买人愿意继续参与竞买的,则转入投报高品质住宅建设方案阶段。


参加投报的竞买人需在现场递交参加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方案申请,在现场竞价后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0时前投报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方案。


评选委员会按照《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方案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组织评分,确定综合评分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第三阶段:如最高综合评分的竞买人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分数相同时,则摇号产生竞得人。


4、本公告中地块内的商品住房须实行带装修交付。


5、本公告地块内的商品住房项目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具体装配率以竞买结果为准。

责任编辑:刘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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